挺杂的

二零二零

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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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在北京和乐乐见面,是在二零一七年的八月。立了秋,白天闷热,夜里阴凉。他就是在这样一个夜里,坐飞机来到了这里。我去机场接他,远远地便看到了那个高挑纤瘦的男孩。他一个人拖着两个箱子,跟着人群艰难地向前走,我忙挥手招呼他,他闻声抬起头来,想答应些什么,却到底什么也没说出来,目光灼灼地看着这边,眼神里却全是想回避的意思。我走上前去,从他手中用近乎于抢的样子接过一个箱子,打趣说道:“怎么还不好意思了呢!”他瞪眼瞅着我,立马跟了一句:“你才不好意思!”于是瞬间我们便瞬间又熟络了起来。

我带着他穿过航站楼前排队打车的人群下到停车场,左拐右拐来到车前。我对他说,“等我一下。”然后走到驾驶座的位置,将半个身子斜着探尽车里,去摸后备箱的按钮。再走回车后时,他一脸不知该如何反应的表情,似乎脸上就写着:原来京城富二代是这般高中毕业的夏天就配了车的人。我看着可爱,就顺势没告诉他车是我爸的,今天下午他要搭飞机上南方出差,就自己开车到了机场,顺带把我带来了。

我把张佳乐的两个行李箱搬进后备箱里,随后降下箱门来。他见状往副驾驶的位置走,我忙叫住他:“您别啊。”

他转过头,样子似乎是愣住了。

“你开,我这刚成年十天还没呢,没驾照。”

于是,在那天,第二次来北京的张佳乐开着车,沿着北五环,带着我回了我自己的家。

夏日的那时,荣耀第一赛季已经落幕,第二赛季还未开始。我们已经认识了几个月了,一拍即合决定了第二赛季去冲一把之后,我去昆明找过他一次,那时他说他在家乡有几个游戏打得不错的兄弟,让我去认识认识。于是在昆明的夜市上,我们一起吃了顿饭。饭桌上我随口胡乱说道,不如大家来北京吧,十几二十几岁的,北漂闯荡闯荡才带劲。他说,你一个本地人就不要说了。几日后,我就回了北京。又过了一个月,他来了。我说,你终于想明白了啊,想明白好啊,可怎么就一个人来了,你那帮兄弟呢?他说,在家呢,我也不是为了这个来的,我要去大学报到。

我瞠目结舌,说,没想到啊张佳乐你还有这本事。他说,考都考了,就把志愿填了。我问,哪个大学啊?他语气平淡地报出了个985的名字。我愣得说不出话来,半天憋出了句“牛逼”。他说,也没什么,运气好罢了。

我说,行啊,给我也来这套。他回说,不是,是真的运气好。换了考卷,题难,全省分都低,本来能考上的学校大家都不敢报了,自己随便往一志愿上填了个往年的高分学校,没想到竟被提档了。

“所以,怎么,打算去上上看看?”我问道。

“应该不上吧,”他答道,“不过把档案留下,报完道休学,还能保留三年学籍。你呢,志愿也没填?”

“填了。”我说,“也录了,但不去了。三年后也退不了役。”

“确实,”他应道,“二十一,是有点早。”

随后我们便都安静了下来。夜晚的高架桥上的车比白天少了些,车速便就快了些。那些亮着橙黄色灯光的轿车一辆辆地在我们身边飞驰而过,我想他大概也是刚拿驾照不久,不敢把车开太快。

车载广播里播放着近不久突然流行起来的民谣,歌手划着吉他,嗓音沙哑。他听了一会,说,大孙,换个频道,太伤了。

也诚然是这样。十八岁的主旋律是燎原前的星星火花,却有着哪怕是在黑夜里也要将天照得通透明亮的意思。那时候我们才认识不久,我们的故事——无论是人前的,还是人后的——都也才刚刚开始。那时候的我什么的不愿多想,他也什么都不会多想。我们都是刚刚从常规的生活中走出来的初生牛犊,一切惴惴不安的心情眨两下眼睛就会变成新的勇气。十八岁的我对张佳乐说,百花的腥风血雨马上就要来了。他说那是当然,也不管这个词用得是否正确。而事实也确是如此。可现在想起那些第二赛季的本该是铭刻在脑海中的无限清晰和深刻的画面,却朦胧得恍惚在梦中,遥远得恍若隔世。

北京的秋天本是短暂,可比起那一年我们在北京待的日子来看,却显得长了些。开学前的日子里,但凡是闲下来的时候,我就会带张佳乐出门转转。有时候去邻近的地方,有时候走得远一点。八月末,游客比起夏日里少了许多。我说要不去逛几个景点吧,他说好啊,之前虽然也去过,但那时候太小,什么都不记得了。于是我便在地图上标记出了几个已经被太多人标记过的点,打算一个一个得逛下来。我以为在这座城市里穿行这件事与我而言早已轻车熟路,即便是只在年少时候才会去的景点,也因为日常的交谈而显得亲密无比。可真当走起来却发现,路早已经和少时不一样了。我们走进一条老胡同改造的商业街,街的尽头是浓密茂盛的梧桐行道树,我对张佳乐说,我小时候这里还不是这样的,那时候这样的小店也不时兴,比起二手货大家都更爱买新东西。他哼哼着赞同,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听到没有。

我常觉得,我们是不同的。身为整体还是身为个体,哪怕是这个问题,许多年间我也一直都没搞清楚。若说我们彼此组成了整体,那么听起来却冷漠得如同把所有那些一路走来、一同奋战的兄弟们排出在外了,无论繁华血景有多么灿烂,都不该仅仅属于我们二人;可若说是个体,说实话,我从没有过成为个体的觉悟——事实也正是如此验证了,我孙哲平当成为孙哲平一人的时候,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和张佳乐在一起的的时候,我是队长,他是副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话多,他话少。可在最初的那些年里,我却觉得更明媚些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我。 他可以什么都不说,可我却看得出他眼里那些迫切的真实的渴求,读得懂他缄默时咽下的潜台词,和他抿出的微笑背后的坚定。我搓着他的头发叫他乐乐,手往他肩上一搭就能把他揽在腋下,我若故意说些什么成熟的话,他也就这样听着,赞同或者不赞同,以至于我很少想起他才是我们两人中更年长的一方,无论是岁数上的,还是心灵里的——我生在夏末,是暴雨,酣畅淋漓时席卷天地,可到底要终结于苦秋里淅淅沥沥的悲雨;而他是晚冬,是初春,是正月里,万物尚未破土而出,连翘也空有枯枝,天地间单点着一星腊梅。

作出这样的假设后,我又随即想到,不对的,我把我的四季强加给了他。他不是如此,他不曾拥有过季风,他四季如春。

而一切又终归是太快了些,我的四季奔腾更迭,而他的却缓慢地迂回着,寒冷与炙热,悲与喜,都无法浓烈地扑面而来。

第三赛季我们拿到了亚军。第一次捧起的奖杯似乎比想象的更轻一些。转播结束后联盟的人一起出去聚了一波,那时候的联盟还没这么壮大,人稍微少些,关系也稍微近些。我半开玩笑地和叶秋说,老将退役,明年冠军还有谱没,他说那当然还是他们的,随即从身后拉出了个漂亮的小姑娘给我介绍。这一介绍不要紧,各家队长似乎都有备在先,席间突然间冒出了七八个小伙子小姑娘。我说,哟,百花齐放啊。叶秋给了我一白眼,说,往自己身上揽呢。可玩笑归玩笑,狂妄归狂妄,那时的我却确实积极地紧张了起来,心间的血沸腾着翻涌。我同张佳乐调侃道,完啦,咱眼看着就要过气儿了。他狠锤了我一下,说道,说啥呢,时间还长着呢。

是啊,属于我们的时间,本该还再长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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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细节有些记不清了,没有再去考证,如有差错,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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